腹腔妊娠应尽快取出胎儿
2010-08-06 17:58:56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个案介绍

  邓女士30多岁,11年前做过一次人工流产后一直未孕。19周前她再次有了身孕,但近日因腹痛无法忍受来到当地县卫生院,经初步检查怀疑为腹腔妊娠,医生建议立即转送至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次日凌晨她来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后,被确诊为腹腔妊娠,手术取出胎儿。术中发现,邓女士腹腔中的胎儿与输卵管浆膜、腹膜和一部分肠管粘连在一起,已经长到10厘米左右。为避免引起更大出血,胎盘留在邓女士体内未被取出,让其自行吸收消化。

  据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妇二科主任龚颖萍介绍,腹腔妊娠是指位于输卵管、卵巢及阔韧带以外的腹腔内妊娠。腹腔妊娠分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原发性腹腔妊娠指受精卵直接种植于腹膜、肠系膜、大网膜等处,极少见。继发性腹腔妊娠往往发生于输卵管妊娠流产或破裂后,偶可继发于卵巢妊娠或子宫内妊娠而子宫存在缺陷破裂后。腹腔怀孕非常危险,确诊后,应立即手术取出胎儿。若不取出,胎儿很容易在粘连的脏器和大网膜包裹下死亡,经过钙化或成为石胎。

  (颜秋雨  肖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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