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保障重点确定
2010-04-21 17:19:54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4月20日晚,卫生部网站公布了卫生部抗震救灾防病领导小组食品与饮用水安全组发布的抗震救灾食品和饮用水安全保障方案(草案)。

  根据方案,食品安全部分的工作重点是:建立外源食物检查制度,了解当地潜在的污染源,加强食品卫生宣传,把好食物运送关、食物储存关、食物分发关,防范营养缺乏症,预防食物中毒并正确处置食物中毒事故。饮用水卫生部分的工作重点是:开展灾区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水处理设备和消毒设施运行状况,指导水质消毒工作,监测水质变化;开展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重点检查临时供水设施、贮水设施设备卫生状况,开展水质监测,指导水质消毒,进行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评估工作,指导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以及应急供水水质处理;做好水质评估和监测。

  方案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完成应急状态下政府交办的各项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尽快向灾区提供食品集中贮存点和相应的贮存条件,为安置点集中供餐现场加工点提供必要条件;重点做好安置点集中供餐以及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的监管;重点做好灾区恢复生产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强向灾区提供食品的其他企业的监管;加强对恢复经营的食品批发、食品零售商以及食品摊贩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农村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特别加强对畜禽屠宰、经营的监管,尽快摸清灾区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严防私宰私杀;重点做好集中供餐加工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和加工技能宣传教育,向广大受灾群众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和相关防病知识。

  方案要求卫生监督部门根据场所情况,确定工作范围、重点环节和具体内容,制定饮用水卫生监督日常工作计划;要对所有供水设施巡回检查1次,灾后1个月内对集中式供水设施至少每周监督和检测1次。方案还同时印发了相关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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