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岭”2006年就被查出激素
2009-05-26 20:35:56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激素药品”改头换面重上药柜
执法人员检查药店“非药品假冒药品”
执法人员检查药店“非药品假冒药品”

  “激素药品”苗岭系列改头换面重上药柜

  深圳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接到市民举报,已经被公开披露的“激素药品”苗岭系列药不仅在深圳部分药店有售,而且还被推销人员吹得天花乱坠“无污染纯中药”。实际上这种药不仅含强激素,而且宝宝使用这样的药品,可能还会导致骨头坏死。

  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这类激素药品早已经进了我市药品稽查部门“非药品假冒药品”的黑名单,并且已经开始打击行动,目前发现激素药品,属于改头换面上市的产品。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对于这类“假冒药品”,他们一定要严查、严办,并追究其责任。同时,法律专家亦认为,不仅药品应该下柜,还要追究有关企业的刑事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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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调查:“苗岭洁肤霜”可致骨头坏死

  只要打开电脑上网,就可以查到“苗岭洁肤霜”含有西药成分丙酸氯倍他索的消息。据了解,丙酸氯倍他索就是激素,而“苗岭洁肤霜”含有这种激素的成分就特别多。

  医学专家说,丙酸氯倍他索属于强激素,这类药物会麻痹局部神经,起到止痒作用,长期使用会导致皮肤变性甚至坏死,长时间使用该类激素还可能造成股骨头坏死等严重疾病。

  而“苗岭洁肤霜”生产商所在地凯里市的工商局证实:早在2006年4月时,他们就对苗岭产品进行过送样化验,贵州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检测发现其中含有多种激素。这份贵州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苗岭洁肤霜含有西药成分丙酸氯倍他索,鼻通生态液样品中含有西药成分盐酸左旋氧氟沙星和地塞米松磷酸钠。另外,针对苗岭产品是纯野生中草药的说法,该检测报告还证明:“苗岭洁肤霜”未检出五倍子、拳参中药成分,在苗岭鼻通生态液中也未检出辛夷、柴胡、苍耳子、鱼腥草、防风等中药成分。

  贵州省卫生监督局亦明确表示,黔东南州苗岭苗族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苗岭鼻通生态液的卫生许可证号实为“黔卫消证字(2004)第065号”,目前该批号已因调整监管与许可范围被贵州省卫生监督局注销,而该企业生产的苗岭洁肤霜实际卫生许可证号为“黔卫消证字(2004)第080号”,目前该产品的批号也因擅自改变产品配方被注销。该公司在因为药品中添加激素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

  部分药店还在热售“苗岭神药”

  尽管“苗岭洁肤霜”、苗岭系列药品含有激素的消息已经铺天盖地。记者连日来,在罗湖、福田景田、华强北等一些连锁药店采访发现,这些药品不仅还在柜台公开销售,还被销售人员吹得天花乱坠。说“这是纯中药的,没有任何副作用与激素成分”。

  在景田海王星辰连锁药店内,一名推销员告诉记者,“苗岭洁肤霜”很好用,也很受市民欢迎,因为是纯中药,因此也没有任何激素、副作用。他们店内每两天就会上一批货,今天只剩下一瓶了,属于是市场热销的药品。这名推销员还对记者说,“苗岭洁肤霜”不仅对手足身体瘙痒有特效,而且还可以治疗妇科病。“效果很好”。

  离开海王星辰药店之后,记者来到华宝连锁药店万科金色家园店,听到记者问询治疗皮肤瘙痒类药品,推销员立即给记者推荐了“苗岭洁肤霜”。推销员说,这是一种苗山的纯中药,不仅没有副作用、没有激素成分,如果搭配上“苗岭”系列药品,效果更加好。接着,她给记者推荐了一款“苗岭”系列的喷剂。

  一致连锁药店推销员也对记者说,这是他们药店卖得很好的药品,不仅效果好,口碑也不错,绝对的纯中药。

  “苗药”系列只有一个许可证号

  在多家证照齐全的大药房中,记者还发现黔东南州苗岭苗族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苗岭系列产品,竟然只有一个生产许可证号。

  从苗岭洁肤霜包装盒上,记者看到上面赫然印着“苗族瑰宝、草药奇珍”的字样。苗岭洁肤霜的产品介绍中说:本产品由黔东南州苗岭苗族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千百年来苗族传统配方专业研制,采用纯天然野生苗族药材,以传统工艺炮制,运用现代科技方法精制而成。“说明书标注的主要成分是五倍子、拳参、皂角刺等25味纯天然野生药材”。

  推销员给记者推荐的“苗岭鼻通生态液”包装上印刷有“卫生许可证黔卫消证字(2005)第037号”的字样。而记者发现在药店摆放的苗岭系列产品“苗岭前列痔康生态乳膏”、“苗岭一贴疏通膏药”、“苗岭妇洁生态乳膏”、“苗岭足爽生态乳膏”也都印着“卫生许可证黔卫消证字(2005)第037号”的字样。不仅如此,就连生产日期、生产批号都一样。

  “这么多产品,为什么都是一样的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与生产批号呢?”对于记者这样的问题。推销员看后也觉得纳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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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说法:“神药”一停 皮肤病就复发

  暗访中,市民李女士向记者反映说,她女儿得了奶癣、湿疹,医生开了一点外用药,可是抹了两天没有明显效果。后来,邻居刘奶奶告诉她,“苗岭洁肤霜”效果很好,是不含激素的中草药,对蚊虫叮咬和湿疹、奶癣效果都很好。她的孙子就经常使用苗岭洁肤霜。

  李女士从一家正规大药房花16.9元钱买了一瓶苗岭洁肤霜,使用后,女儿身上的红色点状丘疹小了许多。但细心的李女士发现,女儿使用苗岭洁肤霜的地方皮肤要比其他地方白,并且停药不到一个星期就又复发了!

  李女士再次使用“苗岭洁肤霜”时,她感觉这次不如第一次效果显著,而且好了没多久就复发了!如今,“苗岭洁肤霜”已经成为李女士家中常备药了。

  对于这样反复购买药品使用的情况,药店推销员曾先生也感觉很奇怪。他告诉记者说,在罗湖一家社区药店的时候,有几个居民间隔一段时间就去购买“苗岭洁肤霜”,他很奇怪,就问居民为何常购买“苗岭洁肤霜”。居民说,这药要经常使用,一旦停了药,皮肤病就会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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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监部门:这类假冒药品要严查严办

  在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记者获悉,苗岭系列药品早已名列“黑名单”了。

  稽查大队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说,早在2008年春节前,稽查队就开始关注“苗岭”系列药品。如今,已经分批曝光的200多种“非药品假冒药品”中就有两种苗岭系列药品,他们已明确要求这类假冒药品必须下柜,不得出售。

  稽查人员剖析说,对于这一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药品,大多是消字号、健字号或者健用字号的产品,大致有三种:一是非法厂家生产的非法产品;二是合法的厂家,但药品标识中明示或者暗示有医疗作用的标识;第三类就是厂家合法,产品本身也是合法的,但违规添加了其他成分的药品。这三类别的药品,在稽查中属于假冒药品。

  在稽查大队,记者看到稽查人员曾经查获的苗岭系列药品,与现在流通在市场的苗岭系列药包装已经不同了。稽查人员介绍,这显然是药品生产商为躲避检查悄悄改变了包装、用途又重上了柜台。尽管如此,又被稽查人员发现并再次列入了“黑名单”。

  稽查队负责人员明确说,对于这类情况,他们将是严查、严办,追究责任。

应追究生产商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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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观点:应追究生产商法律责任

  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武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丙酸氯倍他索属于肾上腺皮质激素,生产厂家没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号就添加到药品,是严重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规定的,对于这样的生产商、药品,不仅要将药品撤下架,而且还要追究生产商等的责任。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华康亦认为,这样的药品流通到市场,首先生产商要退还或负责已经产生的民事责任,退药退款;二、因为生产商没有批准号就添加激素进药品,应该接受行政部门的处罚或者其他责任。

  康华康还说,如果流通到市民手中“苗岭”系列药品,在社会造成了严重后果或者对人体造成了伤害,按照有关规定应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记者 唐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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