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用药四原则
2010-10-01 21:20:12   来源:健康报   作者:  评论:0 点击:

  2009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63万余份。其中,老年人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是年轻人的2—7倍。半数与药物有关的死亡均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

  “老年人出现药物不良反应主要有三个原因。”上海静安医院老年康复科主任王凯在接受《生命时报》记者采访时分析,一是由于多有慢性病,老年人用药种类和用药量比年轻人多;二是人体脏器功能、代谢排泄药物的能力会随着年龄增长而减弱;再者,很多老年人“偏爱”保健品,如果选择不当可能与药物相互作用增加不良反应。为了保证用药安全,老年人应掌握以下四大原则。

  小病尽量用食疗。比如遇到伤风感冒这样的小病,最重要的是休息,同时可以通过食疗促进康复。如风寒感冒喝些生姜红糖水,头痛、关节痛等慢性疼痛可以先做理疗、按摩、针灸等,不要依赖止痛药。

  药量要比常规少。《中国药典》规定,60岁以上的老年人,用药量应为成人用药量的3/4,不可自行增加药量。80岁以上老年人,只能用成人量的1/2。而且,为了减少不良反应,一般不推荐同时服用4种以上药物。

  口服用药危险小。有些老年人觉得打点滴好得快,其实不然。据统计,一半以上的输液是不必要的。国际上公认的用药方针是,能口服的不肌肉注射,能肌注的就不输液。即口服药应该占到50%以上,肌肉注射占到30%—40%,输液只占10%左右。

  看病记录别丢掉。老年人应该保存好自己完整的用药记录、药物过敏史。卫生部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孙忠实教授建议,老年人就诊时要带好用药记录,并尽量看固定的医生,这样能让医生开处方时更准确地考虑到药物的相互作用。

  老年人记忆力下降,服药时间长,很可能服错药。孙忠实建议,可以买个药盒,提前把药分好,也可列个清单,或在日历上写好每天用的药,每次吃完打个“勾”,避免漏服或重复吃。孙忠实最后提醒,不少骗子都盯上了老年人,推销所谓的“灵丹妙药”或“祖传秘方”,大家应提高警惕,到正规医院和药房拿药,以免上当受骗,危害健康。▲(崔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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