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下肢静脉疾病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全文
2014-06-16 16:40:00   来源:37度医学网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支架需彻底覆盖病变,代偿充分的股深静脉是良好通畅率的重要保证。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对照试验证实这些方法有效。

PTS的治疗目前仍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难题,尚不能用一种简单的方法就能获得满意治疗效果。预防或积极治疗急性DVT才是解决PTS的根本。

4.3.6 静脉性溃疡的手术治疗

目前多采用一期大隐静脉高位结扎加剥脱术,并结扎小腿交通静脉,尤其是溃疡底部的交通静脉,同时做溃疡清创。可以依据术前辅助检查结果,决定是否行深静脉瓣膜修复术。Ⅰ期或Ⅱ期行游离植皮,应根据创面情况而定。也可在溃疡周边做深层交叉缝合,利于溃疡愈合。静脉溃疡应根据病情个体化地制定手术方案和结合综合治疗。

4.3.7 血管畸形的手术治疗

国内下肢血管畸形以静脉畸形骨肥大综合征(KTS)最为常见,对于长段的深静脉闭塞或缺如、广泛的动静脉瘘以及ParkesWeber综合征等都可引起下肢浅静脉曲张,应提高对它们的认识,减少误诊,避免贸然做浅静脉手术。

慢性下肢静脉疾病根据CEAP的分级选择不同的治疗方法(表1)。

5.未来发展趋势

CVD是慢性进展性炎症反应性疾病,具有病情迁延反复,逐步进展的特点。目前对CVD的综合治疗越来越重视,加压及药物治疗与手术治疗相结合,往往可以取得良好的临床疗效。病程后期常累及下肢多个静脉系统,手术治疗应同时在下肢浅静脉、深静脉和交通静脉三个系统进行,采用针对各个下肢静脉系统综合性的治疗将成为今后治疗CVD的新趋势。

  加强对药物和加压治疗的关注,无论在CEAP分级的何种阶段,无论采取何种手术方式,均应给予必要的药物治疗和加压治疗。针对CVD早期阶段的药物治疗,以及坚持长期药物治疗对保证疗效的持久具有重要的作用。药物联合手术治疗,以及术后坚持一段时间的药物治疗,对巩固手术效果非常有益。

  在国外,对静脉活性药物在CVD综合治疗中的应用已越来越重视。国外学者认为慢性静脉疾病早期,即应使用静脉活性药物,这对抑制静脉炎症,延缓疾病进程,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尤为重要,并建议依据疾病严重程度,结合加压及手术等综合治疗,静脉活性药物至少应持续使用3-6个月,以消除症状,提高疗效以及巩固术后效果。

6. 总结

慢性下肢静脉疾病的治疗在国内目前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治疗方法众多,治疗效果的评估尚无统一标准。因而需要立足实践、正确选择手术及腔内治疗适应证、坚持循证研究、重视药物治疗,有针对性的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并且更多地在这些方面开展多中心的前瞻性的临床研究,以规范治疗方法和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静脉疾病的诊治达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

CEAP分级虽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能较为准确地反映疾病的临床严重程度及病变范围,评价手术前后患肢症状和体征及静脉功能变化的情况,有利于统一诊断标准和准确评价临床疗效。建议我国广大医务工作者依据CEAP分级进行CVD的临床诊断和治疗,以及开展科研工作。

近些年来,药物联合加压治疗和(或)手术治疗已经成为新的趋势。药物联合加压治疗等综合治疗方案在遏制和缓解CVD病理生理变化方面作用显著,同时对进一步巩固手术疗效具有重要的作用。

  建议广大临床医生重视CVD疾病的早期治疗,如C0-C1级阶段的患者,首选静脉活性药物或加压治疗;对于C2-C3级的患者应首选加压治疗或者联合静脉活性药物解除患者下肢沉重感、胀痛和水肿等临床表现,同时针对病因选择硬化剂治疗和手术手段消除静脉曲张;针对C4-C6的患者需采取手术治疗。

  手术仅是治疗手段之一,术后结合加压治疗和(或)静脉活性药物的长期治疗,对促进术后恢复和巩固手术疗效有益。

表1 慢性下肢静脉疾病治疗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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