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执业药师考试考点解析(特殊人群的用药指导)
2009-05-26 20:36:34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第4章  特殊人群的用药指导
☆ 考点1:依从性含义

    当病人能遵守医师确定的治疗方案及服从医护人员和药师对其健康方面的指导时,就认为这一病人具有依从性,反之则为不依从性。依从性并不限于药物治疗,还包括对饮食、吸烟、运动及家庭生活等多方面指导的顺从。

☆ ☆☆考点2:不依从性产生的后果及主要原因

    1.不依从性产生的后果
    (1)造成疾病的治疗失败。例如,仅漏服了1次避孕药就导致避孕失败。
    (2)导致自身的中毒危险。例如,自行超剂量服用地高辛,企盼尽快控制症状,结果出现了中毒。
    (3)干扰新药的临床试验。在新药临床试验中,如果其中1种药物具有令人不快的外观和气味,或者用药方法较为繁琐,此时应对病人对这种药物的病人依从性进行严格监控。
    2.产生不依从性的主要原因
    (1)用药方案复杂,尤其是对老年人最易引起不依从。不依从性的大小与用药方案的复杂性直接相关,例如,要采用多种药物治疗,病人往往不能准确地遵从服药方法,容易将用法混淆。
    (2)药物的剂型与规格不适宜或包装不当、标签不清。例如,药片太大造成难以吞咽,药片过小不利于这些病人抓取,容器体积过小或瓶盖难以打开;标签本身不明确,采用一些专业术语而不通俗易懂等。
    (3)药物的副作用造成病人停用。药物的副作用可以助长不依从性,研究证实副作用的发生率与早期中断治疗之间有着明显的联系。想得到病人的依从,还必须让病人知道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用药注意事项。
    (4)对病人缺乏用药指导。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与工作质量往往会对病人产生较大影响。
    (5)病人的主观因素造成不依从性。例如,认为自己病情好转,而中断服药;对药物疗效期望过高;经济承受能力不足;受社会某些不良宣传影响,擅自改服所谓的“偏方”或“秘方”等。
    由此可见,不依从性可发生在药物治疗的各个环节。
    3.提高病人依从性的措施
    包括:①简化治疗方案;②改善服务态度;③加强用药指导;④改进药品包装。

☆ ☆☆☆考点3:老年人的生理变化影响药动学改变

    1.吸收
    老年人胃肠道肌肉纤维萎缩,张力降低,胃排空延缓,胃酸分泌减少,胃液的pH值升高,一些酸性药物解离部分增多,吸收减少。胃排空时间延迟,小肠黏膜表面积减少。心输出量降低和胃肠动脉硬化而致胃肠道血流减少,肠道上层细胞数目减少,有效吸收面积减少。这些胃肠道功能的变化对被动扩散方式吸收的药物几乎没有影响,如阿司匹林、乙酰氨基酚、保泰松、复方新诺明等。但对于按主动转运方式吸收的药物如维生素B1、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铁剂、钙剂等这些需要载体参与吸收的药物则吸收减少。
    2.分布
    老年人细胞内液减少和功能减退,脂肪组织增加而总体液及非脂肪组织减少,使药物分布容积减小。加上心肌收缩无力,心血管灌注量减少,故影响药物的分布。血浆蛋白含量降低,直接影响药物与蛋白的结合,使游离药物浓度增加,作用增强。如华法令的蛋白结合率高,因为老年人血浆蛋白降低,使血中具有活性的游离药物比结合型药物多,常规用量就有造成出血的危险。地高辛、地西泮的分布容积也随年龄增长而降低。
    3.代谢
    肝脏是药物代谢和解毒的主要场所,老年人的肝脏比年轻人减轻15%,代谢分解及解毒能力明显降低,容易受到药物的损害,同时机体自身调节和免疫功能也低下,因而也影响药物的代谢。肝酶的合成减少,酶的活性降低,药物转化速度减慢,半衰期延长。如利多卡因、苯巴比妥、咖啡因、普萘洛尔、哌唑嗪、氯丙嗪、哌替啶、阿司匹林、保泰松等。由于老年人的肝功能低下,对于一些药物分解的首关效应能力减低。肝细胞合成白蛋白的能力降低,血浆白蛋白与药物结合能力也降低,游离型药物浓度增高,药物效力增强。如普萘洛尔造成的肝性脑病,就是因为血液中游离普萘洛尔多,造成心输出量减少,供应脑组织的血流量减少,引起大脑供血不足出现头晕、昏迷等症状。老年人服用普萘洛尔要注意减量或延长间隔时间,利多卡因的首关效应也很强,老年人使用也应减量。
    4.排泄
    肾脏是药物排泄的主要器官,老年人肾脏的肾单位仅为年轻人的一半,老年人的某些慢性疾病也可减少肾脏的灌注,这些均影响药物的排泄,使药物在体内积蓄,容易产生不良反应或中毒。老年人肾脏功能变化较为突出和重要。肾小球随年龄增长而逐渐纤维化和玻璃变性,肾小球基底膜增厚,肾小动脉壁弹力纤维明显增多增厚、弹性降低。肾小管细胞脂肪变性,基膜变厚,部分肾小管萎缩或扩张,肾小球、肾小管功能降低,肾血流量减少。当老年人使用经肾排泄的常量药物时,就容易蓄积中毒。特别是使用地高辛、氨基苷类抗生素、苯巴比妥、四环素类、头孢菌素类、磺胺类、普萘洛尔等药物时要慎重。解热镇痛药中的非那西丁、中药朱砂(含汞)以及关木通中的马兜铃酸对肾损害很大,老年人要避免使用。
    老年人这些生理变化影响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亦影响药物的效应和不良反应,这些都是老年人科学、安全、合理用药的依据。

☆ ☆☆☆☆考点4:老年人常用药物的不良反应

    老年人因用药不当而引起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15%~20%,且药物反应比较严重。下列药物用于老年人时应注意:
    1.镇静安眠药如地西泮(安定)、氯氮 (利眠宁)等,易引起神经系统抑制,表现有思睡、四肢无力、神志模糊及讲话不清等。长期应用苯二氮 类药物可引起老年人出现抑郁症。
    2.解热镇痛药如阿斯匹林、乙酰氨基酚等,对于发热尤其高热的老年人,可导致大汗淋漓,血压及体温下降,四肢冰冷,极度虚弱甚至发生虚脱。长期服用阿司匹林、吲哚美辛等可导致胃出血,呕吐咖啡色物及黑便。
    3.降压药如胍乙啶、利血平、甲基多巴长期应用易致精神忧郁症。
    4.抗心绞痛药物如硝酸甘油可引起头晕、头胀痛、心跳加快,可诱发或加重青光眼;硝苯地平(心痛定)可出现面部潮红、心慌、头痛等反应。
    5.抗心律失常药如胺碘酮可出现室性心动过速。美西律(慢心律)可出现眩晕、低血压、手震颤、心动过缓和传导阻滞。
    6.β-受体阻滞剂如普萘洛尔(心得安)可致心动过缓、心脏停搏,还可诱发哮喘,加重心衰。
    7.利尿剂如呋噻米(速尿)、氢氯噻嗪可致脱水、低血钾等不良反应。
    8.庆大霉素、卡那霉素与利尿剂合用可加重耳毒性反应,可致耳聋,还可使肾脏受损。由于一些药物对肾脏产生毒性,老年人应当避免使用四环素、万古霉素等药物,羧苄青霉素、庆大霉素、头孢菌素类、多粘菌素需要减量或适当延长间隔时间。因大量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可导致肠道菌群失调或真菌感染等严重并发症。
    9.降糖药如胰岛素、格列齐特等,因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易发生低血糖反应。
    10.洋地黄类药物如地高辛等强心药可引起室性早搏、传导阻滞及低钾血症等洋地黄中毒反应。
    11.抗胆碱药物如阿托品、苯海索(安坦)和抗抑郁药丙咪嗪等,可使老年前列腺增生的病人抑制排尿括约肌而导致尿潴留。阿托品亦可诱发或加重老年青光眼,甚至可致盲。
    12.抗过敏药物如苯海拉明、氯苯那敏(扑尔敏)等可致思睡、头晕、口干等反应。
    13.皮质激素类药物如泼尼松(强的松)、地塞米松等长期应用可致水肿、高血压,易使感染扩散,可诱发溃疡病出血。
    14.维生素及微量元素如维生素A过量可引起中毒,表现为厌食、毛发脱落、易发怒激动等;维生素E过量会产生严重副作用,如静脉血栓形成、头痛及腹泻等;微量元素锌补充过量可致高脂血症及贫血;硒补给过多,可致慢性中毒,引起恶心、呕吐、毛发脱落、指甲异常等。

☆ ☆☆考点5:确保老年患者用药安全的对策及注意事项

    1.确保老年患者用药安全的对策
    (1)医师的治疗方案要简单明了。简化用药方法,选择便于老年人服用的剂型,尽量选用适合老年人简便、有效的给药途径。一般合用药物以3~4种为宜。尽量避免长期用药,重复用药,注意用量个体化,防止药物蓄积中毒。
    (2)药师更要关注老年患者。对有特殊注意事项的药物,在发药时要重点解说,使患者明确用法。瓶签和药袋的标记要清楚。嘱咐家属帮助督促检查,提高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告知老年患者最忌滥用的药物:如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解热镇痛药物、抗生素、维生素、泻药、安眠药物等都应避免滥用。
    (3)老年人自己要合理应用保健药品。老年患者不要随意自行使用广告药品。不能滥用偏方和秘方、滋补药或抗衰老药。服用补药要“辨证施补”,应坚持不虚不补及缺啥补啥,才有益于健康。
    2.老年人用药注意事项
    (1)要认识老年人常患有多种慢性病及症状不典型的特点。老年人疾病诊断的最大困难在于:症状不典型,体征不明显,对各种检查反应不灵敏。诊治老年人疾病,要抓住主要矛盾,避免不良反应。
    (2)要切记老年人多种机能减退。要特别注意合理选择药物。①抗菌药。由于致病微生物不受人体衰老的影响,因此抗生素的剂量一般不必调整,但需注意老年人生理特点,其体内水分少,肾功能差,容易在与年青人的相同剂量下造成高血药浓度与毒性反应,对肾或中枢神经有毒性的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应尽量不用,此类药更不可联合应用。②肾上腺皮质激素。应尽量不用,更不能长期大剂量治疗,如必须用,需加入钙剂及维生素D。③解热镇痛药。如吲哚美辛(消炎痛)、保泰松、安乃近等,容易损害肾脏;而出汗过多又易造成老年人虚脱。④利尿降压药。不可利尿过猛,噻嗪类利尿剂不宜用于糖尿病和痛风的病人。老年人利尿降压宜选用吲达帕胺(寿比山)。
    (3)要结合老年人的具体条件开展药物治疗。①尽量减少用药品种,尽可能用最小的有效剂量。②药物治疗要适可而止。③在家庭用药要及时注意观察疗效和反应,凡有新的症状或体征出现,或原有的症状加重,都应首先检查是否与药物治疗有关。④应考虑老年人用药的药品价格,优先选用疗效相近而价格便宜的药品。⑤控制老年人的输液量,一般每天输液量控制在1500ml以内为宜,输生理盐水每天不得超过500ml。在输葡萄糖注射液时要警惕病人有无糖尿病,如有糖尿病应加适量胰岛素及钾盐。

☆ ☆☆☆☆考点6:小儿发育不同阶段的用药特点

    1.新生儿用药特点
    (1)给药途径的影响。局部用药方面:新生儿体表面积相对较成人大,皮肤角化层薄,局部用药透皮吸收快而多,外敷于婴儿皮肤上可引起中毒的药物有硼酸、六氯酚、萘、聚烯毗酮和水杨酸,要防止透皮吸收中毒。口服用药胃肠道吸收个体差异大。一般新生儿不采用皮下或肌内注射。静脉给药较为安全、有效,但应用作用剧烈的药物较一般药物更易引起危险的药物时要更慎重。
    (2)体液分布的影响。新生儿总体液量占体重的80%(成人为60%),相对较成人高,因此水溶性药物排出较慢。
    (3)血浆蛋白结合率的影响。新生儿的血浆蛋白结合力低,主要是药物不易与血浆蛋白结合。不易与新生儿血浆蛋白结合的药物有氨苄青霉素、地高辛、吲哚美辛、苯巴比妥、保泰松、苯妥英钠、水杨酸盐等,安钠咖、氯丙嗪、维生素K1、维生素K3、萘啶酸、呋喃坦啶、新生霉素、伯氨喹、磺胺类药物都可促进新生儿黄疸或核黄疸的发生。
    (4)酶的影响。新生儿的酶系统尚不成熟和完备,如新生儿应用氯霉素,造成氯霉素中毒,使新生儿皮肤呈灰色,引起灰婴综合征;新生霉素也有抑制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的作用而引起高胆红素血症。
    (5)肾功能影响。新生儿肾脏有效循环血量及肾小球过滤率较成人低30%~40%,新生儿肾功能的成熟过程需要8~12个月才能达到成人水平。新生儿用氨基苷类、地高辛、呋塞米、吲哚美辛、青霉素和呋喃类,药物时,用量要少,间隔应适当延长。
    2.婴幼儿期用药特点
    (1)口服给药。口服时以糖浆剂为宜;油类药应注意,绝不能给睡熟、哭吵或挣扎的婴儿喂药,以免引起油脂吸入性肺炎;混悬剂在使用前应充分摇匀。
    (2)注射给药。在必要时或对垂危病儿采用注射方法,但肌内注射可因局部血液循环不足而影响药物吸收,故常用静脉注射和静脉点滴。
    (3)服用肠溶片或控释片时,不能压碎,否则其疗效下降,造成刺激,引起恶心、呕吐。
    (4)对镇静剂的用量,年龄愈小,耐受力愈大,剂量可相对偏大。但是,婴幼儿对吗啡、哌替啶等麻醉药品易引起呼吸抑制,不宜应用。氨茶碱虽然不属于兴奋剂,但却有兴奋神经系统的作用,使用时也应谨慎。
    3.儿童期用药特点
    (1)儿童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新陈代谢旺盛,对一般药物的排泄比较快。
    (2)注意预防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儿童对水及电解质的代谢功能还较差,如长期或大量应用酸碱类药物,更易引起平衡失调,应用利尿剂后也易出现低钠、低钾现象,故应间歇给药,且剂量不宜过大。
    (3)激素类药物应慎用。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如可的松、泼尼松(强的松)等;雄激素的长期应用常使骨骼闭合过早,影响小儿生长和发育。
    (4)骨和牙齿发育易受药物影响。例如,四环素可引起牙釉质发育不良和牙齿着色变黄。孕妇、授乳妇女及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类抗生素。

☆ ☆考点7:当前儿科用药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小儿特别是新生儿的生理特点,决定了药物在体内的过程与成人不同。错误地把小儿用药看成是成人的缩影,造成小儿用药成人化,出现的问题包括:
    1.抗菌药物滥用现象较突出
    对非感染性疾病如肠痉挛、单纯性腹泻以及一般感冒发热患儿不究其因,先用抗生素。对于急诊患儿,有的首先给予庆大霉素,导致了肾毒性和耳聋的严重后果。
    2.解热镇痛药滥用
    含吡唑酮类的复方制剂(如氨非咖片、安乃近、去痛片、撒利痛片等)仍有销售,其解热镇痛效果肯定,但不宜长期使用,尤其儿童使用很易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紫癜,应在用药前后检查血象;新生儿使用含阿斯匹林的制剂,易在胃内形成黏膜糜烂;上述药物均不宜作为治疗感冒的常用药。
    对乙酰氨基酚是目前应用最广的解热镇痛药,其疗效好,副作用小,口服吸收迅速、完全,但应注意剂量不宜加大,3岁以下的儿童应慎用。
    3.把微量元素及维生素当作绝对安全的营养药
    滥用和过量长期服用微量元素与维生素会产生毒副作用,出现慢性中毒症状。
    4.长期大量输注葡萄糖注射液
    葡萄糖注射液有营养、解毒、强心、利尿四大作用。新生儿肾小管对葡萄糖的最大回吸收量仅为成人的1/5,对糖耐受力低,胰岛细胞功能不全,胰岛素的活性低,因而过快或持久地静脉滴注可造成医源性高血糖症,甚至颅内血管扩张而致颅内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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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8:小儿用药注意事项

    1.熟悉小儿特点,绝不滥用药物
    应了解小儿不同发育时期的解剖生理特点、药物的特殊反应,严格掌握用药指征,坚持合理用药,才能取得良好疗效,又不致产生不良反应及药源性疾病。婴幼儿用药,要克服滥用现象,尤其是在农村及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滥用抗生素、维生素,滥用解热镇痛药及滥用丙种球蛋白的现象比较普遍。药物切不可滥用。
    2.严格掌握剂量,注意间隔时间
    所用药物剂量应随小儿成熟程度及病情不同而不同。由于小儿的年龄、体重逐年增加,体质强弱各不同,用药的适宜剂量也就有较大的差异,肥胖儿童的个体化给药是当前研究的新课题。在小儿用药方面,还要注意延长给药间隔时间,切不可给药次数过多、过频,故监测婴幼儿体内药物浓度很重要,尤其在疗效不好或怀疑过量时,应测血药浓度来调整给药剂量和间隔时间。
    3.根据小儿特点选好给药途径
    一般来说,能吃奶的或耐受经鼻饲给药的婴幼儿,应尽量采用口服给药。新生儿皮下注射容量很小,药物可损害周围组织且吸收不良,故不适用于新生儿。早产儿皮肤很薄,多次肌内注射可发生神经损伤,最好不用。较大的婴幼儿,循环较好,可用肌内注射。婴幼儿静脉给药,一定要按规定速度滴注,切不可过快过急。要防止药物渗出引起组织坏死。不断变换注射部位,防止反复应用同一血管引起血栓静脉炎。另外,还要注意婴幼儿皮肤角化层薄,药物很易透皮吸收,甚至中毒。因此外用药的用药时间不要太长。
    4.小儿禁用或慎用的化学药物
    禁用或慎用的化学药物有:阿司匹林、吲哚美辛(消炎痛)、氯霉素、四环素、卡那霉素、新霉素、链霉素、氯丙嗪、奋乃静、苯巴比妥、水合氯醛、地西泮(安定)、氯氮 (利眠宁)、利血平、二巯基丙醇、维生素K3、亚甲蓝、甲基睾丸酮、苯甲酸钠咖啡因、山梗菜碱、毛花苷丙、地高辛、甲磺丁脲、呋塞米(速尿)等。

☆ ☆☆考点9:妊娠期用药

    1.药物对孕妇的影响
    妊娠期妇女用药有时可产生不良影响,静脉滴注大剂量四环素治疗患肾盂肾炎的孕妇,可引起暴发性肝脏代偿失调症候,死亡率很高。肾盂肾炎患者肾功能减退,四环素清除率下降,药物本身对肾脏又有毒性作用,还可使孕妇发生坏死性脂肪肝、胰腺炎和肾损害,加上四环素对胎儿也有不良影响,因此妊娠期应禁用四环素。
    妊娠后期应用十二烷基硫酸红霉素(无味红霉素)引起阻塞性黄疸并发症的可能性增加,可逆的肝脏毒性反应的发生率尚达10%~15%。
    妊娠晚期服用阿斯匹林可引起过期妊娠、产程延长和产后出血,而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则无不良影响,故孕妇需用解热镇痛药时,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而不用阿斯匹林。
    过量服用含咖啡因的饮料,可使孕妇不安、心跳加快、失眠,甚至厌食。
    在孕妇营养不足的情况下,应适当补充铁、钙、叶酸盐、维生素B1和B6,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在钩虫病和血吸虫病高发区和贫血孕妇应常规补充铁。
    孕妇患有结核、贫血、糖尿病、心血管等疾病时,合理的治疗不但对胎儿无害,且能防止胎儿受母体疾病的影响,
    2.不同孕期胚胎的用药特点
    (1)细胞增殖早期(受精后~18天左右)。几乎见不到药物的致畸作用。
    (2)器官发生期(受精后3周~3个月)。为药物致畸的敏感期,高敏感期为妊娠21~35天。此期如胚胎接触毒物,最易发生先天畸形。致畸作用与器官形成的顺序有关系,妊娠3~5周,致畸药物可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心脏、肠、骨骼及肌肉等;妊娠34~39天期间可致无肢胎儿;43~47天可致胎儿拇指发育不全及肛门直肠狭窄。
    (3)胎儿形成期(妊娠3个月~足月)。为胎儿发育的最后阶段,器官形成过程已大体完成,除中枢神经系统或生殖系统可因有害药物致畸外,其他器官一般不致畸,但可影响胎儿的生理功能和发育成长。
    3.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1)畸形。妊娠早期(即妊娠的头3个月)最易受外来药物的影响引起胎儿畸形。沙立度胺(反应停)可引起胎儿肢体、耳、内脏畸形;雌激素、孕激素和雄激素常引起胎儿性发育异常;叶酸拮抗剂如氨基蝶呤,可致颅骨和面部畸形、腭裂等;烷化剂如氮芥类药物引起泌尿生殖系异常,指趾畸形;其他如抗癫痫药(苯妥英钠、三甲双酮等)、抗凝药(华法林)、酒精等均能引起畸形。
    (2)神经中枢抑制和神经系统损害。镇静、安定、麻醉、止痛、抗组织胺或其他抑制中枢神经的制剂,可抑制胎儿神经的活动,并改变脑的发育。
    (3)溶血。临产期使用某些药物如抗疟药、磺胺类、硝基呋喃类、解热镇痛药等,对红细胞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者可引起溶血。
    (4)出血。妊娠后期孕妇使用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大剂量苯巴比妥或长期服用阿斯匹林治疗,可导致胎儿严重出血,甚至死胎。
    (5)其他不良影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致胎儿永久性耳聋及肾脏损害;妊娠5个月后用四环素可使婴儿牙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全,骨生长障碍;噻嗪类利尿药可引起死胎,胎儿电解质紊乱,血小板减少症;氯喹引起视神经损害,智力障碍和惊厥;长期应用氯丙嗪可使婴儿视网膜病变;抗甲状腺药如硫脲嘧啶、他巴唑、碘剂可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导致死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或胎儿甲状腺肿大,甚至压迫呼吸道引起窒息;孕妇摄入过量维生素D导致新生儿血钙过高、智力障碍,肾或肺小动脉狭窄及高血压;妊娠期缺乏维生素A引起新生儿白内障;分娩前应用氯霉素可引起新生儿循环障碍和灰婴综合征。
    4.妊娠期用药参考
妊娠头3个月用药参考
 
妊娠4~9个月用药参考
 
    5.妊娠期妇女用药注意事项
    (1)要了解不同妊娠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2)要谨慎使用可引起子宫收缩的药物;
    (3)要权衡利弊。在妊娠期绝不滥用抗菌药。

☆ ☆☆考点10:哺乳期用药

    1.药物在乳汁中的排泄
    药物在乳汁中的排泄量主要取决于药物的分子量、在脂肪与水中的溶解度、与母体血浆蛋白的结合力,以及药物离解度。弱碱性药物(如红霉素)易于在乳汁中排泄,而弱酸性药物(如青霉素)较难排泄。常见可进入母乳的药物及婴儿体内的血药浓度见下表:
药物进入母乳及婴儿体内的浓度
 
    2.哺乳期妇女用药注意事项
    (1)选药慎重,权衡利弊。对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尽量不用;必须用者要谨慎应用,疗程不要过长,剂量不要过大。用药过程中要注意观察不良反应。
    (2)适时哺乳,防止蓄积。避免使用长效药物及多种药物联合应用。
    (3)非用不可,选好代替。必须用药时,选择对母亲和婴儿危害和影响小的药物替代。
    (4)乳母必须使用对婴儿造成危害的药物时,应暂时停止哺乳,人工喂养。
    3.乳母禁用或慎用的药物
    (1)乳母禁用的药物。包括红霉素(从乳汁中排泄量较大),卡那霉素(有可能导致婴儿中毒),四环素类(可致婴儿永久性牙齿变色),氯霉素(乳汁中的浓度不足以导致灰婴综合征,但有可能导致骨髓抑制),磺胺类药(使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的婴儿发生溶血性贫血,或致新生儿黄疸),甲丙氨酯(眠尔通)(可引起新生儿中毒),苯二氮 类,细胞抑制剂和免疫抑制剂,金属类砷,锑,溴,汞及锂,甲氨蝶呤(有可能导致哺乳婴儿的免疫机制改变),锂盐(可导致哺乳婴儿锂中毒),溴隐停(抑制乳汁分泌),二氮嗪(氯苯甲噻二嗪),环磷酰胺(可抑制哺育婴儿的免疫系统),金盐(可致哺育婴儿皮疹及肝肾炎症),氟烷,麦角胺(可致哺乳婴儿呕吐、腹泻和惊厥),硫脲嘧啶(可引起婴儿甲状腺肿和粒性白细胞减少或缺乏),他巴唑(甲巯咪唑)(可抑制哺乳婴儿的甲状腺功能),造影剂,碘及碘化合物(可致哺乳婴儿甲状腺功能低下和甲状腺肿),放射活性碘(抑制哺乳婴儿甲状腺功能)。
    (2)乳母忌用和慎用的药物。包括克林霉素(氯洁霉素)(可致婴儿有血样腹泻)、异烟肼、三环类抗抑郁药(如丙咪嗪)、水合氯醛、巴比妥类、抗精神病药、抗凝剂、泻药、西咪替丁、甾体类激素、皮质激素类、雌激素类、孕激素类、雄激素类、阿司匹林和吲哚美辛、萘啶酸、口服避孕药、抗组织胺药、乙醇、甲状腺素等。
    肝素不会进入乳汁,如果需要采用以防止血栓形成,也意味着要停止哺乳。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乳母患有维生素B1缺乏症时,其乳汁对婴儿有毒,婴儿中毒剧烈程度依吸吮奶量多少而定。吸吮多的乳儿易于急性发作,甚至突然死亡。因此,为防治婴儿中毒,可给予乳母及婴儿维生素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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