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办医药公司是让利还是得利?
2013-04-17 21:07:09   来源:37度医学网   作者:  评论:0 点击:


7年前,作为公立医院办医药流通公司的典型代表,浙江省瑞安市人民医院院长张力成曾表示,医院办医药公司是为了"减少流通环节,从而降低药价",是"医改新尝试"。
 
然而,日前的一份审计报告显示,这个以"医改新尝试"为名组建的温州华东惠仁医药公司(以下简称"惠仁公司")却问题重重:抽查的十余种中草药和医疗器械,高价卖给自己的大股东瑞安市人民医院;低价转让股份给私企。
 
医院自办药品批发公司
 
2004年起,浙江省于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全省统一定价的集中招标采购和"顺加作价"政策,并且开始严格禁止医院与医药企业进行"二次议价"。新政策导致医院药品收支结余明显减少,利润受到影响。
 
为应对这种局面,2005年4月,浙江台州医院率先投资成立了恩泽医药有限公司。仅半年,该公司销售额近亿元。此后,包括瑞安在内的金华、丽水等地的医院纷纷提出要自办医药公司,医院自办医药公司想成风潮。
 
时任瑞安市人民医院院长的张力表示,医院自办医药公司,可以减少药品从出厂到消费者之间过多的流通环节,从而降低药价,既有利于医院,又有利于患者,是"医改的新尝试"。
 
但瑞安市人民医院的尝试当时在温州医药市场遭到强烈反对。医药公司的审批一度被暂缓。
 
时任浙江省医药商业协会会长的赵博文向媒体表示,医院自办药品批发公司,是想通过自己的这种垄断地位,低价购药,然后再高价回售给医院,从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一名曾参加惠仁公司成立仪式的知情人士透漏,这一设想更多的还是出于医院自身利益的考量,"当时就是想把因为'顺加作价'政策失去的利润补回来,用医院的医药公司去跟药厂谈,压低进价,再按照统一中标价卖给医院"。
 
直至2006年,药监部门虽然批准了此前申报的5家医院自办医药公司,但同时明确,医院自办医药公司弊多利少,不宜推广。
 
拿到"准生证"的惠仁公司,在2006年~2011年间,销售额以每年33.43%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惠仁公司正式跃居温州地区医药商业企业的第二位:2012年,惠仁医药的销售额接近12个亿。但审计报告指出"公司盈利水平较低,大而不强的问题较突出,而且利润来源主要来自瑞安市人民医院的局面仍然未改变"。
 
最大客户是自己的医院
 
瑞安市人民医院不但是惠仁公司的老板,同时也是其最大的客户。审计报告显示,从2009年7月到2011年年底,惠仁公司对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妇幼保健院、瑞安市红十字医院等3家关联单位的销售额超过12亿元,占总销售额的57.5%。同时,这57.5%的销售额产生的毛利占到了企业总毛利的70.7%。
 
张力说,惠仁公司的发展,是靠机遇、管理,而非与医院的特殊关系。医院在选择药品供货商时,都是一视同仁。
 
在完成于2012年11月底的审计中,审计部门抽查了惠仁公司销售的十余种中草药及医疗器械,发现该公司卖给瑞安市人民医院等关联方的价格均高于其他非关联医院。
 
以太子参为例,惠仁公司2011年7月卖给瑞安市人民医院的价格为659元1公斤,卖给苍南县中医院的价格则为363.8元1公斤。仅此一项,从2009年7月到2011年年底,惠仁公司就多卖了14.56万元。
 
对于此差价,张力成解释说,卖给瑞安市人民医院的价格实际上是当时的正常市场价格,医院购进后的最高售价也没有超出物价部门的最高限价。而之所以低价卖给苍南县中医院,则是为了开拓新的销售市场。
 
"相当于医药公司分了医院的利益。"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不过,太子参是医保报销药品,惠仁公司高价卖给瑞安市人民医院,医院可以按照最高定价卖给患者,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损失。"
 
未经审批的股权转让
 
在最初成立惠仁公司时,瑞安市人民医院是大股东,占85%的股份。然而2010年和2011年,经由两次股权变更转让,惠仁公司的大股东悄然易主,变成了华东医药股份公司。
 
这两次股权转让均未报请瑞安市国资管理部门审批,也没有进行公开的招投标。
 
张力成并不避讳这两次股权转让,他说自己一直想让华东医药股份公司做大股东,因为他们是上市公司,有现代化的管理经验,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成长,"我是医生,做企业搞不懂的,他们做了大股东,企业更好地发展不是很好吗?"
 
对于25%的股价没有进行评估,张力成解释说,当时的合作是有附加条件的,即华东医药股份公司以后不能在温州地区联合其他公司经营医药业务,相当于把温州的市场让给惠仁公司来做,是股权换市场。
 
张力成同时认为,华东医药股份公司进一步入股以后还会带来先进管理经验等无形资产,很难评估,"也许评估到最后,发现还不值300万元,那怎么办?"
 
无人监管的国资
 
除去股权,惠仁公司的费用管理也存在问题。
 
2009年到2011年,虽然利润都稳定在1200万元,但营运管理费用却大幅度增加,从1300多万元涨到了2500多万元。其中招待费年增长率分别为33.5%、108.5%、36.3%。
 
2009~2012年3月,公司还支出了142万余元的营销送礼支出,是没有附带情况说明的白条子。
 
2012年,瑞安市人民医院把22%的惠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了自己下属的另外一家公司,温州市瑞诚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而这家公司的总经理兼董事长,是瑞安市人民医院的纪委书记林杰。
 
实际上,连成立惠仁公司本身,瑞安市人民医院都没有报请国资部门批准。对惠仁公司进行监管的,只有瑞安市人民医院。
 
当地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表示,惠仁公司此前几乎没有接触过国资、财政部门,审计发现问题后,瑞安市人民医院曾希望国资办能补上相关批准手续,但国资办没有同意。
 
审计报告最终没有就两次股权的转让点出相关责任人。林瑞建表示,基层国资管理确实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但审计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有私人从这次转让中获利,所以也没有移交相关部门,只是让企业进行整改。目前整改报告已经完成,但因为涉密,所以不方便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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