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就山西贴签疫苗事件举行发布会
2010-04-06 15:20:03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于竞进副局长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于竞进副局长

  卫生部就山西“贴签疫苗”事件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0年4月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山西“贴签疫苗”事件有关情况。以下为发布会直播文字实录: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

  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山西“贴签疫苗”事件的有关情况。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于竞进副局长副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王立丰局长局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控制与应急反应办公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控制与应急反应办公室冯子健主任主任。我是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

  今天是4月6日,明天我们将迎来一年一度的世界卫生日,我查阅了60年来每年世界卫生日的主题,发现和疫苗相关疾病以及预防接种有关系的有九次之多。长期以来,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各国,包括我国,一直致力于开展免疫规划工作,这是预防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安全的措施。相对于所要预防的传染病导致的危害来说,疫苗是很安全的。但是疫苗对于人体毕竟是一个异物,极少数的孩子可能会发生预防接种的异常反应,造成健康的伤害。虽然对于每年我国以10亿剂次疫苗接种数量来说,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发生率非常非常的低,但是一旦发生,具体到某一个孩子、某一个家庭,那就是实实在在的百分之百,这些孩子是不幸的。所以,这里我对这些年来因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给健康带来伤害的孩子们表示真切的关心和问候。

  下面,我们正式通报卫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山西“贴签疫苗”事件调查的有关情况。

  3月17日,有关媒体刊登了“山西疫苗乱象调查”、“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致死致残”的报道。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此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派出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并由中华医学会选派临床专家,共同组成调查组赶赴山西。调查组从3月19日到4月1日对报道涉及的患儿、疫苗和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报道的患儿情况

  疫苗接种造成病残和死亡的调查诊断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多学科的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此次调查中,儿科神经内科学、感染症学、临床免疫学、血液病学、流行病学、疫苗学等多学科权威专家们,集中调阅了15名患儿的病历和相关资料;赴太原、阳泉、吕梁、临汾、运城、长治、晋城等7市11个县区,对11名患儿逐一访视诊察,对4名已病故患儿的家属进行认真访谈;全面系统地核查了所有患儿疫苗接种史和患病后的临床资料,调查组集体对15名患儿的病情分别进行讨论分析,作出最终的结论。

  第一,报道的15名患儿均有疫苗接种史,但均未接种过报道中所说的“贴签疫苗”。

  第二,查清了报道的15名患儿情况。3例患儿所患疾病与疫苗接种有关,其中1例接种麻疹-风疹二联疫苗后发生过敏性紫癜,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例服用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后,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不能排除与接种疫苗的关系;1例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后发生接种部位红肿痛,属于一般反应。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严重健康伤害的,有关方面应该给予一次性的补偿。12例患儿所患疾病与疫苗接种无关,其中4名病故患儿的诊断,1例为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例为癫痫、癫痫持续状态、遗传代谢病,2例为疑似病毒性脑炎伴中枢性呼吸衰竭。其他8例也都有明确诊断。

  二、关于2006-2008年期间山西疫苗的安全情况

  我国疫苗分为一类和二类疫苗管理,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有关媒体报道的“贴签疫苗”发生于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合作期间的2007年4月至2007年9月(合作从2006年1月至2007年9月),仅涉及第二类疫苗。为了科学、全面地分析疫苗有效性和安全性,调查期间,调查组收集和整理了2006年以来山西省疫苗的整体资料,特别详细地收集了疫苗使用数量、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资料,分别计算不同时段、不同疫苗异常反应,尤其是严重异常反应发生率,与国内外有关资料进行比较分析,从总体上评估2006-2008年期间山西省疫苗安全性。

  第一,2006-2008年期间,山西省主要的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水平总体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二,2006-2008年期间,山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率没有出现异常升高,在时间、地域、疫苗种类分布上也未出现聚集现象。疫苗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未超过国内外监测报告水平。

  第三,2008年11月,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山西省3个县级疾控中心和3个基层接种单位的3种“贴签疫苗”进行了抽样检测,对其中1个地点的乙型脑炎纯化疫苗(批号为20070104-4)和2个地点的A+C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批号为20070302)进行全项检测,对其中1个地点的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批号为2006090204)和2个地点的A+C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批号为20070302)因样品数量不足进行了主要项目检测,上述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有关药品标准规定。2007年11月,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全国疫苗进行例行检查,对山西省疾控中心的抽样中也抽取了所谓的“贴签疫苗”,共检测10个批次的流感疫苗(批号分别为:20070507-01、20070614-03、200706C09.4、20070613-04、2007070203、200706C08.1、200706A07.2、20070720-03、200706C06.4、200707C11.1),结果均符合国家有关药品标准规定。

  三、关于山西省疾控中心和北京华卫时代公司疫苗经营管理情况

  尽管没有发现山西省“贴签疫苗”存在安全问题,但调查组认为,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合作经营期间在疫苗管理上存在一定问题,除3月2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会所提及的问题外,还存在未经批准并违反操作技术规程在部分疫苗包装上加贴标签,下发的免疫方案涉及具体疫苗生产企业和疫苗批发企业等问题。北京华卫时代公司与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有关。对于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在疫苗经营管理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山西省正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深入调查,对违规违法行为,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依法处理。

  四、进一步做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

  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最安全的措施。经过50多年的不懈努力,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广泛使用疫苗的国家之一,国家免疫规划全面展开,传染病发生率显著下降,疫苗在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称赞。

  国家免疫规划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工作,为做好今年的有关重点工作,4月1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做好2010年全国预防接种重点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普及预防接种知识,加强免疫规划管理,规范接种服务,加大对疫苗生产和批发企业的监督力度,强化疫苗流通和冷链运转管理,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安全有效。同时,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工作。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开展全国性的督导检查活动,尤其是加强对麻疹、乙肝和狂犬病疫苗接种等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疫苗监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这就是通报的主要内容。下面的时间回答各位记者关心的问题,按照惯例,在提问之前通报一下所代表的媒体。

东方卫视记者:

  请问根据您现在通报的情况,这些患病的患儿只有4名跟疫苗接种有关,其他的都跟疫苗接种无关,而且调查下来,山西省的疫苗状况也是安全的,您是否认为3月17日有关媒体登的这两篇报道是虚假报道?另外,根据这两篇报道上写的“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致死致残”,你们过去调查的是15名患儿,根据在现场的情况了解下来,是不是还有其他的患儿跟疫苗有关或者无关?谢谢!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

  首先纠正一下你的提问,我们通报的是3名患儿与预防接种有关,1例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例是不排除关联,1例是一般的反应。刚才的发布材料里面,我们已经给出了到目前为止,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媒体报道和举报人举报问题的相关专业性的调查结论,报道涉及的15名患儿和接种所谓的“贴签疫苗”没有关系。山西的疫苗乃至全国的疫苗是安全的,可以放心的接种,我想这是我们和广大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

  刚才我们也介绍了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最安全的措施,经过五十年的不懈努力,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但是这次的事件客观上已经造成了全国范围内广大群众对疫苗的信任危机。可以说此次事件已经冲击了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正常开展,我们包括广大的公众,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做更多的工作,投入更多的力量,来重树公众对预防接种的信心,确保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完成,保护我们广大群众尤其是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对这个问题我不妄加评论。我想借此机会表一个态,也提个期望,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期以来一直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支持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并且能够举一反三加强管理,我们今后也会一如既往地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但同时我想说的是,医学和生命科学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一个科学,具有不可预知性和极端复杂性,而人民群众对于健康的需求和期盼,可以说是无限的,这就需要我们社会各界对医学和医学工作者有正确理解和支持,尤其是我们的媒体和记者朋友。就拿这次山西“贴签疫苗”事件的调查来说,这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我们十多位全国顶级的专家花了十多天的时间才得出了这样一个最终的结论。今后我想我们应该继续加强医学科普知识的宣传,多多加强和媒体记者朋友的主动沟通与交流,也希望广大媒体朋友遇到报道重大的医药卫生问题的时候,能够可以和我们加强沟通,听取主管部门和权威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北京青年报记者:

  我想问两个问题。第一,在通报当中有一句话“北京华卫时代公司与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有关”,能进一步解释一下吗?第二,卫生部派调查组到山西调查核实情况,如何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谢谢!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

  刚才在通报中我们说了,与山西省疾控中心合作的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和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有关,其法人代表是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的副秘书长。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是在民政部注册,卫生部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卫生部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不得在名称前冠以“卫生部”的字样,更不得以卫生部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刚才我已经说了,对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在与山西省疾控中心在疫苗经营管理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会同山西省有关方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深入调查,对于违法违规的一切行为,无论涉及到什么人,我们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依法处理。

  第二个问题请于局长来回答。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于竞进副局长:

  首先对保证调查结果的公正性问题,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先后选派了20名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了调查组赶赴山西。对于报道中涉及的患儿、疫苗和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此次调查诊断中,卫生部选派了神经内科学、感染症学、临床免疫学、血液病学、流行病学和疫苗学等多学科权威专家参加,专家们先期调阅了15名患儿的病历和相关资料,然后专家们又分组赴太原、阳泉、吕梁、临汾、运城、长治、晋城等7个市11个县区对11名患儿逐一访视诊察,其中1名患儿当时在广州,4月1日专门接到太原由专家组进行诊察。对于4名已死亡患儿家属进行认真访谈,审阅和访查了所有患儿疫苗接种史和患病后的临床资料,专家们又花了接近2天的时间集体对15名患儿的病情分别进行了讨论分析,做出最终的调查结论。与此同时,卫生部派出的流行病学、免疫规划以及疫苗安全等方面的专家对山西省近年来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的使用情况,疑似异常反应的情况进行调查,评价了山西省近年来7岁以下儿童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情况,根据以上的评估结果,根据系统评价,我们才得出了这次的结论。

  香港无线电视记者:

  因为在新闻稿里面点名批评了山西省疾控中心和华卫公司,他们在管理疫苗方面违反了相关规定。到底他们怎么样违反规定?我们在关心这批疫苗,现在到底情况怎么样,是不是有流入市面,除了山西有出现疫苗问题之外,像江苏其他地区,像狂犬病疫苗也出现一些问题,感觉上好像在通报媒体各方面比较慢一点,可不可以解释一下目前在进行山西和其他方面疫苗调查进展情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王立丰局长:

  我知道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山西省政府对有关细节问题还在调查之中,一旦有结果会予以公布。对江苏和河北疫苗问题,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将组织专门的新闻发布,请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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